風濕熱的治療目的應包括下列4方面:①清除鏈球菌感染病灶,②早期觀察心臟炎是否存在并加以處理,③控制充血性心力衰竭,④緩解關節及其他癥狀,由于臨床病型的多樣化,病情的嚴重程度有較大的差異,故在治療上應實行個別化處理。
1.一般治療 應注意保暖,避免受寒及潮濕,如有心臟受累應臥床休息,避免體力活動及精神刺激,待體溫,血沉正常,心動過速控制或其他明顯的心電圖變化改善后繼續臥床休息3~4周,然后逐步恢復活動,急性關節炎患者,早期亦應臥床休息,至血沉,體溫正常然后開始活動。
2.抗生素的應用 目的是消除鏈球菌感染,治療咽部炎癥及扁桃體炎,迄今為止,青霉素仍然是最有效的鏈球菌殺菌劑,常用劑量為80~160萬U/d,分2次肌內注射,療程為10~14天,以后用芐星青霉素(長效青霉素)120萬U/月,肌注,多數能控制咽喉部感染,但亦有少數患者,上呼吸道鏈球菌感染反復發作,以致成為慢性或遷延型風濕熱,對此可采取下列措施:①縮短芐星青霉素的注射間隔為1~3周1次,至上呼吸道感染較穩定地控制后,維持3~4周間隔的預防性治療,②加用口服抗生素如紅霉素,林可霉素,羅紅霉素或頭孢類藥物。
3.抗風濕治療 關于選擇水楊酸制劑或激素作為抗風濕優選藥物的問題,在歷史上曾有過長時間爭論,經過60年代美國,英國和加拿大三國進行多中心的長達15年的研究,美國8家醫院(1960~1965)的聯合研究,結果顯示兩者療效相當,對以后心臟瓣膜病的形成無顯著的統計學差異,近年的觀點是:風濕性關節炎的優選藥物為非甾體類抗炎藥,常用**(乙酰水楊酸),開始劑量成人3~4g/d,小兒80~100mg/(kg·d),分3~4次口服,對心臟炎一般采用糖皮質激素治療,常用潑尼松(強的松),開始劑量成人30~40mg/d,小兒1.0~1.5mg/(kg·d),分3~4次口服,病情控制后減量至10~15mg/d維持治療,為防止停用激素后出現反跳現象,可于激素停止使用前2周或更長一些時間加用**,待前者停用2~3周才停用**,病情嚴重如合并心包炎或心肌炎并急性心力衰竭者可靜脈滴注地塞米松5~10mg/d或氫化可的松200mg/d,至病情改善后,改口服激素治療,對一時未能確定有無心臟炎的病例,可根據雜音,心率,心律情況作出抉擇,一般來說,心尖區或主動脈瓣區有Ⅱ級以上收縮期雜音或新近出現舒張期雜音,或有持續性竇性心動過速,或心律失常無其他原因解釋者,應按心臟炎處理,采用激素治療,單純關節炎的療程為6~8周,心臟炎的療程最少12周,如病情遷延者,應根據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結果,延長其療程。
4.舞蹈病的治療 應在上述治療基礎上加用鎮靜劑如**(安定),巴比妥類或氯丙嗪等,應盡量避免強光,噪音刺激。
5.亞臨床型風濕熱的處理 既往無風濕性心臟炎病史者,只需定期觀察追蹤及堅持青霉素預防,無需特殊處理;如有過心臟炎或現患風濕性心臟病者,可根據化驗室檢查(如ESR,糖蛋白,CIC,抗心肌抗體,ASP和PCA試驗等),超聲心動圖,心電圖和體征等幾方面的變化而制訂具體治療措施,①如化驗室檢查基本正常僅個別項目異常,心電圖,超聲心動圖無特殊者,應繼續觀察,無需抗風濕治療,②如化驗室檢查變化明顯,心電圖,超聲心動圖改變不明顯者,可注射芐星青霉素120萬U,進行2周抗風濕治療(一般用**),如2周后化驗室結果回復正常,不能診斷風濕熱,因為該病化驗室改變不可能如此迅速恢復正常,如2周化驗室改變極微,再繼續治療2周后復查有關項目,如仍不陰轉,同時又有可疑癥狀或體征時,應高度懷疑風濕熱,需進行治療,必要時住院觀察和處理,③化驗室檢查變化明顯,心電圖,超聲心動圖又有明顯變化而無其他原因可解釋者,雖然癥狀體征不明顯,仍應住院觀察,作出正確診斷或作短療程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