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患在發現癲癇后都會選擇藥物治療,但大家都知道不管是什么方法治療都有很多細節都是要注意的。
在而癲癇發作時,不要慌忙的去看醫生,應該先看看癲癇的發作類型,應該進行一段時期的觀察,再做決定。根據國際抗癲癇聯盟的**定義,至少有一次無固定誘因的癲癇發作是癲癇診斷的基本條件,單次或者單簇的癲癇發作如難以證實和確定在腦部存在慢性的功能障礙時,診斷**謹慎。一般是在癲癇發作第二次是,我們才開始使用藥物治療。
有的時候不要看著他是第一次發作往往不經意見的看到一切。但其典型的臨床表現及腦電圖特征符合癲癇綜合征的診斷,如Lennox-Gastaut綜合征、嬰兒痙攣等,可以在首次發作后開始癲癇治療。患者本人及監護人認為再次發作難以接受,可向其交待治療的風險及益處,與本人的監護人協商后菜還是使用藥物用來治療。
雖然說有一部分患者是發作了兩次,但是間隔太長。那么此類患者是否需要藥物治療值得商榷。由于發作間歇期太長,對于療效的判斷和適宜劑量的選擇都比較困難,而且可能導致患者的依從性不好,所以在向患者及監護人說明情況后,可以選擇把藥物治療退后使用。
藥物治療癲癇前要注意什么?上述就是相關介紹,患者在治療前一定要對治療方法好療效有一個大致的了解,做好治療前的準備工作。爭取早日恢復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