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婦幼保健院(福建省婦兒醫院)位于福州市鼓樓區道山路18號。醫院始建于1935年,原稱“福建省立福州產育院”,1951年改名為福建省婦幼保... [ 詳細 ]
關于聘請2011-2012年度社會監督員的通知
時間:2012-11-05 13:14來源:求醫網
各部、科室:
為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對醫院工作的指導與監督,切實加強行業作風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醫院決定從省人大、省工會、省婦聯、省衛生廳、省物價局、省內新聞媒體及醫院所在街道、社區等單位中聘請趙德祥等13位同志為醫院2011-2012年度社會監督員。各部、科室要虛心接受社會監督員的意見和建議,支持社會監督員開展工作。
一、社會監督員職責與權利
(一)對醫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衛生方針政策和執行衛生行業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二)對醫院各部門和醫務人員履行職責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實施監督。
(三)了解和收集社會各界對我院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用材、合理收費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深入醫院聽取患者對醫務人員醫德醫風的評價.
(四)反映、傳遞社會各界對醫院各部門和醫務人員違紀違法的檢舉和控告。
(五)應邀參加醫院組織的有關會議和活動。
二、監督內容
(一)醫院開展醫德醫風、職業道德、反商業賄賂教育和樹立先進典型的情況。
(二)醫務人員著裝儀表、文明用語、服務態度、醫患溝通、服務技能是否讓廣大群眾滿意情況。
(三)醫療流程是否合理、便捷及便民服務措施推廣等情況。
(四)醫院是否存在“濫檢查、濫開藥、濫用材、亂收費”等損害病人利益的情況。
(五)醫務人員有無收受患者“紅包”和藥品、器械、耗材經銷商“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當利益等違紀違規情況。
(六)醫院是否按有關規定對醫務人員違反行業紀律行為進行嚴肅處理情況。
(七)醫院衛生部、省衛生廳要求向社會公示的醫療服務項目和內容是否執行情況。
(八)醫院是否按國家和衛生廳有關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規定,對中標藥品按合同采購,合理使用。
(九)醫院有無使用假冒偽劣藥品,或生產銷售無生產批號的自制藥品與制劑。
(十)醫院核心制度執行情況及醫療質量與安全。
(十一)醫院綜合管理,包括環境治理、后勤保障等綜合管理情況。
(十二)行業作風建設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范圍和方式
(一)醫院聘請的社會監督員,憑社會監督員證在醫院各科室開展監督檢查。
(二)社會監督員對醫院行業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群眾的舉報、投訴等,原則上采取書面形式向醫院行政職能部門反映,行政職能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除向當事人回復外,應通報給社會監督員。
(三)社會監督員的監督方法可采取明察暗訪的形式進行,也可以召開病人及陪人座談會,約見有關醫務人員,查閱醫院有關信息等。
附:《福建省婦幼保健院聘請2011-2012年度社會監督員聯系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為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對醫院工作的指導與監督,切實加強行業作風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醫院決定從省人大、省工會、省婦聯、省衛生廳、省物價局、省內新聞媒體及醫院所在街道、社區等單位中聘請趙德祥等13位同志為醫院2011-2012年度社會監督員。各部、科室要虛心接受社會監督員的意見和建議,支持社會監督員開展工作。
一、社會監督員職責與權利
(一)對醫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衛生方針政策和執行衛生行業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二)對醫院各部門和醫務人員履行職責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實施監督。
(三)了解和收集社會各界對我院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用材、合理收費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深入醫院聽取患者對醫務人員醫德醫風的評價.
(四)反映、傳遞社會各界對醫院各部門和醫務人員違紀違法的檢舉和控告。
(五)應邀參加醫院組織的有關會議和活動。
二、監督內容
(一)醫院開展醫德醫風、職業道德、反商業賄賂教育和樹立先進典型的情況。
(二)醫務人員著裝儀表、文明用語、服務態度、醫患溝通、服務技能是否讓廣大群眾滿意情況。
(三)醫療流程是否合理、便捷及便民服務措施推廣等情況。
(四)醫院是否存在“濫檢查、濫開藥、濫用材、亂收費”等損害病人利益的情況。
(五)醫務人員有無收受患者“紅包”和藥品、器械、耗材經銷商“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當利益等違紀違規情況。
(六)醫院是否按有關規定對醫務人員違反行業紀律行為進行嚴肅處理情況。
(七)醫院衛生部、省衛生廳要求向社會公示的醫療服務項目和內容是否執行情況。
(八)醫院是否按國家和衛生廳有關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規定,對中標藥品按合同采購,合理使用。
(九)醫院有無使用假冒偽劣藥品,或生產銷售無生產批號的自制藥品與制劑。
(十)醫院核心制度執行情況及醫療質量與安全。
(十一)醫院綜合管理,包括環境治理、后勤保障等綜合管理情況。
(十二)行業作風建設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范圍和方式
(一)醫院聘請的社會監督員,憑社會監督員證在醫院各科室開展監督檢查。
(二)社會監督員對醫院行業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群眾的舉報、投訴等,原則上采取書面形式向醫院行政職能部門反映,行政職能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除向當事人回復外,應通報給社會監督員。
(三)社會監督員的監督方法可采取明察暗訪的形式進行,也可以召開病人及陪人座談會,約見有關醫務人員,查閱醫院有關信息等。
附:《福建省婦幼保健院聘請2011-2012年度社會監督員聯系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