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中醫醫院 創建于1981年9月,原名咸寧地區中醫醫院,1994年10月從咸安大畈村遷至現址,1998年更名為咸寧市中醫醫院。是一所集... [ 詳細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中醫醫院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加強人員配備的通知 國中醫藥函〔2009〕148號
時間:2012-11-06 10:38來源:求醫網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局有關直屬單位:
近年來,隨著黨和政府對中醫藥工作重視程度的不斷提高以及對中醫藥事業投入的不斷增長,中醫醫院得到了長足發展,中醫藥人員的數量不斷增加,人才質量不斷提高,服務能力不斷提升,為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中醫藥人員配備不合理,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比例偏低,有些甚至持續下降,中醫醫院領導班子、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臨床科室負責人中醫藥基礎薄弱,已經成為影響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的重要原因。加強中醫醫院的建設管理和人員配備,為中醫醫院充分發揮中醫藥優勢和作用奠定人才隊伍基礎,是振興中醫藥事業發展、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中醫醫院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中醫藥服務的重要保證。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及其配套文件的相關規定,現就中醫醫院人員配備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中醫藥人員配備要求
中醫醫院應當根據服務功能、服務量的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則設置、管理衛生專業技術及工勤崗位,合理配備人員,人員編制標準要達到國家相關規定要求。
優化衛生技術人員結構,配備充足的中醫藥人員。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含執業助理醫師)占執業醫師比例不低于60%;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占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60%;護理人員系統接受中醫藥知識和技能崗位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100學時)的比例不低于70%。原則上每個臨床科室執業醫師中至少有60% 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口腔科、手術科室除外)。
為滿足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需要,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從事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人員。
二、醫院領導配備要求
根據中醫醫院的等級和規模,合理配備醫院領導班子人員,領導班子中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應不低于60%。
醫院主要負責人應熱愛中醫藥事業,熟悉國家衛生和中醫藥法律法規及中醫藥政策,經過中醫藥政策、中醫藥知識和管理知識的系統培訓,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較強的管理能力、組織能力、創新能力、協調能力和駕馭全局的能力。
分管醫療、教育、科研工作的醫院領導應具備中醫醫院管理基本知識,經過相關專業知識培訓。分管醫療工作的醫院領導具有較強的醫療管理能力,原則上應具有中醫藥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三級中醫醫院分管醫療工作的醫院領導應具有高級中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二級及以下中醫醫院分管醫療工作的醫院領導應具有中級以上中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分管科研和教育工作的醫院領導有較強的科研、教學管理能力和開拓、創新思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接受過中醫藥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三級中醫醫院分管科研和教育工作的醫院領導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二級及以下中醫醫院分管科研和教育工作的醫院領導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職能部門負責人配備要求
醫院醫務、護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包括正、副職負責人,下同)中,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應不低于60%。
醫務部門負責人應熟悉國家有關醫療衛生和中醫藥法律、法規及規章,熟悉醫療質量和藥政管理,具有良好的組織、協調、溝通和處理突發醫療事件的能力。負責人中有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非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任職后三年內完成中醫藥知識的系統學習。原則上具有中醫藥專業、醫學專業或衛生管理專業本科學歷。三級中醫醫院醫務部門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二級及以下中醫醫院醫務部門負責人應具有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