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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第三人民醫院
- 【類型】三級甲等 / ??漆t院
- 【電話】0812-2903884
- 【網址】www.pzhsyy.com.cn
- 【地址】攀枝花市東區炳草崗江南二路春華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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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和使用亞硝酸鹽的說明
時間:2012-11-09 19:59來源:求醫網
近年來,個別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誤將亞硝酸鹽當作食鹽,由此導致的亞硝酸鹽中毒事件時有發生,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區、各部門和部分國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加強餐飲環節亞硝酸鹽使用管理。
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是國內外肉類制品加工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劑,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規定了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可作為護色劑、防腐劑,用于腌臘肉制品、醬鹵肉制品生產加工,嚴格規定了使用量和殘留量。按照標準規定使用亞硝酸鹽是安全的。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規定,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許使用的范圍。根據餐飲服務單位的經營特點,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經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并征求相關行業協會意見認為,餐飲服務單位不具備使用亞硝酸鹽的技術必要性。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我部與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食品生產企業在食品加工中使用亞硝酸鹽的,應當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的使用范圍、用量和殘留量。
目前,我部正在組織修訂《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劑動態管理制度,撤銷已無工藝必要性的部分食品添加劑品種。我們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