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鹽官精神病院(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位于世界聞名海寧潮觀潮勝地——鹽官鎮,是... [ 詳細 ]
規定病種門診就醫
時間:2012-11-12 16:42來源:求醫網
1、患有各類惡性腫瘤(癌癥)、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腎透析、器官移植抗排異、重度精神病之一的參保人員,憑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書、病歷、檢驗報告等有關資料及所在單位的證明,由本人(或家屬)向市社保中心提出申請(享受公務員醫療待遇的不可辦理),填寫《海寧市職工醫療保險(大病)規定病種門診醫療證申報審批表》,經市社保中心審核確認后,發給《海寧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病種證》。規定病種患者每年驗證一次,時間為每年6月底前,逾期未驗證的作無效處理。
2、符合規定病種的參保人員可憑本人醫療保險IC卡、《規定病種證》和《規定病種證歷本》等資料,在本市選擇1-2家二級定點醫院就醫,其中精神性疾病只能選擇精神專科定點醫院就醫。對符合規定病種的門診針對性醫療費用,在海寧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憑醫保IC卡直接結算;在海寧市外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參保人員本人墊付后,憑醫療費用原始收費收據、門診病、檢驗報告單、《規定病種證》、醫保IC卡等資料到市社會保障管理中心審核結報,原則上一年報支一次。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針對性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三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支付(不設起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