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安排產前檢查的時間
時間:2012-05-24 12:07來源:求醫網
從懷孕做起,準爸爸準媽媽做好每一步的工作才能讓寶寶健康成長。這其中,產前檢查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我們來介紹一下很多人都很疑惑的怎么安排產前檢查時間的相關事項。
一、產檢時間安排
一般來講,應從確診早孕開始至懷孕3個月前建立登記和隨診記錄;14-18周查唐氏篩查、腎功、病毒五項、乙肝系列、血常規;20周作B超檢查,了解胎兒發育及有無畸形;從20-28周開始每月檢查一次,28-36周每2周檢查一次,36周開始每周檢查一次。
二、增加產檢的情況
如果有以下情況就要增加產前檢查:孕婦年齡小于16歲或大于35歲;有異常妊娠史,如反復流產、早產、死產、難產、新生兒死亡、新生兒畸形;各種妊娠合并心臟病,糖尿病,肝腎病等;各種妊娠并發癥,如前置胎盤、胎盤早剝、羊水過少或過多;可能發生分娩異常者,如胎位異常、巨大兒、多胎妊娠。妊娠期有毒物接觸史或服用過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盆腔腫瘤或曾有手術史等。
三、孕期危險情況
另外,孕期出現這些情況應立即去醫院:伴有或不伴有腹痛的陰道出血;腹部和四肢浮腫在短期內迅速加重;劇烈而持續的頭痛、眼花;突然發作的腹部疼痛;不能忍受的持續性嘔吐;發冷、發熱;陰道突然流出混濁液體;胎動劇烈或減少等。
希望以上的介紹能給不知道怎么安排產前檢查時間的家庭一些幫助,另外在懷孕12周后,孕婦要到醫院做產前檢查,建立產期保健病歷。這個時候首先醫生要了解孕婦的一般情況,如病史、家族史、婚姻史、婦科疾病史、生育史等,還要檢查心、肝、脾、肺,了解基礎血壓和基礎體重。另外,還要進行化驗檢查,包括血尿常規、心電圖、肝腎功能(凝血四項)檢查等,檢查是否有、梅毒等可能傳染給新生兒的疾病。此外,孕婦還可以做一次B超,了解胚胎的發育情況,排除宮外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