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轉移瘤在癌癥病人中發病率在15~30%,占顱內腫瘤的16%左右,我中心在應用伽瑪刀治療的各種顱內腫瘤中占23%,所以腦轉移瘤在當今人類社會中,不但發病率呈上升趨勢,而且已成為對生命構成嚴重危險的主要病種。
腦轉移瘤好發于40~60歲,腦轉移瘤以幕上額、顳、頂、枕葉居多,次為幕下小腦半球。轉移瘤分為單發、多發和彌漫性三種,以多發常見。
腦轉移瘤生長快,組織反應出現早且重,病程短,臨床表現呈急性進展,未經治療的病人自然平均生存期為1~3個月。
腦轉移瘤的原發癌灶,以肺癌最為常見,次為乳腺癌、胃腸道癌、泌尿系癌和惡性黑色素瘤等。
一、治療效果
伽瑪刀治療腦轉移瘤,一般治療2周~4周癥狀緩解,3月后腫瘤減小或消失,對腫瘤的控制率在90%以上,平均生存期為10~14月。
二、治療方法
治療目的是延長患者的生存期,提高生存質量。目前放射外科(伽瑪刀)對腦轉移瘤治療適應證的把握為:
1.轉移瘤的直徑≤30mm,多發性轉移灶,可優選伽瑪刀治療;
2.轉移瘤直徑≥30mm的單發灶/或多發灶,可先行外科手術解除占位效應后,再行伽瑪刀治療;
3.彌漫性轉移瘤,首先行伽瑪刀治療,之后輔以全腦放療;
4.手術、放療后復發的病例,一般選擇伽瑪刀治療;
三、治療的相關問題及對策
腦轉移瘤在伽瑪刀治療的(顱內)惡性腫瘤中占最大的百分比,我中心約為66%左右。由于腦轉移瘤邊界清晰,形態規則,具良好的靶向腫瘤治療要求。同時,腦轉移瘤對射線劑量的要求不高,治療后產生的放射反應/或損傷小。
彌漫性瘤灶,尤其是轉移瘤呈現大小不一者,適宜于伽瑪刀腫瘤后加用全腦放療,以解決伽瑪刀治療的局限性。
伽瑪刀非常適宜于治療直徑在30mm,腫瘤位于組織結構敏感區(功能區)者。伽瑪刀受每次照射總劑量的限制,否則組織反應嚴重,不利提高生存質量,在這種情況下須加用全腦放療。
腦轉移瘤并非都須行全腦放療,全腦照射應盡量避免,保護大腦,尤其是敏感組織,是提高生存質量的基礎。
腦轉移瘤常須手術、伽瑪刀、普放和化療等綜合治療手段,但須指出愈來愈多的病例,和文獻均反應:須提防由此產生的副反應,和并發癥的疊加現象。須注意臨床上出現治療過渡,和忽視多種治療方法產生的危害性呈增加的趨勢。
我們主張適宜于伽瑪刀治療者,首先行伽瑪刀治療,之后擇期放化療。伽瑪刀治療只需3小時,而放化療則需要4周或4月以上,待放化療完后,患者腦轉移瘤已發展,全身情況下降,再行伽瑪刀治療,組織反應,并發癥均會增加風險。所以強調伽瑪刀、放化療的先后安排,和各種治療安排的節奏性。
四、影響治療的關聯因素
伽瑪刀治療腦轉移瘤與下列因素相關:
1.腫瘤的大小及腫瘤的多少:腫瘤體積較小,占位效應較輕者,治療效果、預后較好;腫瘤數多于6~8個以上,彌漫性分布,腫瘤大小不一者治療效果及預后差。
2.腫瘤部位:腫瘤位于皮質功能區、基底節、腦干或大體積腫瘤位于后顱窩者治療預后差。
3.放化療后的腦轉移瘤,對伽瑪刀敏感性低,組織反應和并發癥多。
4.原位癌未查、或原位癌未得有效治療者,伽瑪刀治療預后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