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肢淋巴水腫是不少乳腺癌術后患者并發的疾病,導致上肢淋巴水腫的發生除與手術方式直接相關外,術后的多種因素亦可導致或加重水腫的發生。臨床上我們觀察到,直接導致或誘發上肢淋巴水腫的具體原因多種多樣,不盡相同。
1.感染:若術后傷口愈合不好或護理不當造成感染,會進一步損傷淋巴管,同時會阻礙淋巴管的重建和側枝循環的建立,從而加重或引起上肢淋巴水腫。
2.化學制劑刺激:術后患側上肢皮膚直接接觸各種化學制劑,則其有可能損傷皮膚或滲透入肌膚內,可引起機體組織釋放相應的化學物質甚至損傷血管、淋巴管,從而加重或引起上肢淋巴水腫。
3.外傷:若術后患側上肢受外傷,可引起局部組織釋放組織胺、炎性因子等化學物質,影響血管通透性等,進一步影響微循環,從而加重或引起上肢淋巴水腫。另外外傷還有可能導致感染。
4.放療:若腋清掃的患者術后接受放療,其發生水腫的幾率明顯升高。文獻報道治療術或改良治療術后加用放療,上肢水腫的發生率可以從9%上升到26%。這可能與大量的放射線導致放射野內的血管、淋巴管閉塞、損傷有關,且放療還能導致局部肌肉纖維化,壓迫靜脈和淋巴管,影響上肢淋巴回流,從而加重或引起上肢淋巴水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