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創建于1951年11 月,是浙江省三級甲等專科醫院,隸屬于湖州市衛生局。醫院現以腦病系列防治,心理障礙診治,腦血管意外、... [ 詳細 ]
我院創新舉措落實困難家庭及重性精神病患者救助政策
時間:2012-10-30 15:42來源:求醫網
7月10日,來自道場鄉的張先生在我院門診就診付費時,先使用農保卡刷卡支付82.9元后,余下的原本需自付的105.5元醫療費用,再用殘聯發放的救助卡支付了78.42元,這樣,張先生實際自付費用27.08元。這是我院自主開發的困難家庭精神病患者救助卡門診收費結算系統啟用以來的又一位受益者。
近年來,隨著我市醫療保障體系和社會救助體系的不斷完善,我市相關縣、區和部門先后出臺政策,加大對困難家庭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醫療救助力度。為了讓這些救助政策落到實處,我院積極協調、創新舉措,簡化流程,有效落實救助政策。
一是自主開發門診收費結算系統,減輕患者負擔。按市殘疾人聯合會和市財政局、民政局、衛生局、紅十字會2011年出臺的《湖州市區精神殘疾人醫療康復救助辦法》,對市區貧困家庭、特殊困難家庭的精神殘疾人,分別發放800元和400元的門診醫療救助卡,持該卡到我院門診就診時,可刷卡付費。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同時持有醫保卡或農保卡的精神病患者,門診診療費用結算時,無法同時使用救助卡。為此,醫院信息科自主開發了一套門診收費結算系統,使這些患者在門診就診付費時,按農保或醫保結算后,需要自付的現金部分,可刷救助卡支付,從而使其充分享受到救助政策和醫保、新農合的報銷政策,進一步減輕了精神殘疾人的負擔。該系統自今年6月啟用以來,已有39人通過使用該套結算系統,減少個人現金支付3150.75元。
二是工作前移,簡化特殊病種辦理程序。南潯區和吳興區近年先后將多種重性精神疾病列入特殊病種管理。為了方便病家,經協商,醫院主動承擔了原由區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承擔的《合作醫療特殊病種辦理申請表》的填寫、初審和特殊病種卡發放工作。凡符合特殊病種辦理條件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在醫院醫保科填寫申請表,由醫院傳真相關資料到區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審核后,在就診病歷卡上蓋“特殊病種”專用章即可,患者或家屬無須在醫院和區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間往返,縮短了辦理時間,極大地方便了患者和家屬。今年1∽6月,我院共為吳興區和南潯區821名重性精神患者辦理了特殊病種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