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第三人民醫院、銅陵市心理醫院,成立于1981年8月,由省政府批準成立的副縣級事業單位。成立之初,專為收治精神病人。1981年11月,為適... [ 詳細 ]
常委會委員建議精神病人強制治療應由司法決定
時間:2012-11-08 12:37來源:求醫網
轉自中華精神衛生網
昨日,委員建議正在國內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精神衛生法草案,引入司法手段保護精神障礙患者合法人身權利。
草案:精神障礙患者符合住院治療情形有監護職責的近親屬不同意或者患者擅自脫離醫院治療的,可由公安機關協助執行;查找不到監護人的患者可由行政部門辦理住院手續;近親屬不辦理住院手續的,由患者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辦理住院手續。
委員南振中:這些規定賦予公安機關、行政部門等對患者的強制醫療權,很有必要,但應設置一定限度。一些國家為了防止“強制醫療權”的濫用,在法律條款中明確規定對于非短暫性治療,須取得法院許可;緊急情況下可不經法院許可而強制患者治療,但**隨后立即取得法院許可。建議卵鑒德國、英國等國的做法,用司法手段保護精神障礙患者合法人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