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第三人民醫院、銅陵市心理醫院,成立于1981年8月,由省政府批準成立的副縣級事業單位。成立之初,專為收治精神病人。1981年11月,為適... [ 詳細 ]
國內人大教科文衛委建議立法保障精神病專科醫院經費
時間:2012-11-08 12:37來源:求醫網
法制網北京10月28日訊 針對精神衛生法草案,國內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提出,草案在保障精神病專科醫院的經費等方面還應當作出進一步明確規定。
教科文衛委認為,通過制定精神衛生法,規范和保障精神衛生工作,維護公眾健康權益,并有針對性地解決當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完全必要的。草案在認真研究我國精神衛生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通過一些制度設計和條款規定,在總體思路上體現了發展精神衛生事業,規范精神衛生服務,保障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等重要立法原則。通過嚴格設置非自愿住院治療的條件和程序等,力求避免公民合法權益因鑒定和治療措施濫用而遭受侵害。草案整體框架基本合理,主要原則和制度符合實際需要。
教科文衛委在調研中了解到,目前我國精神疾病防治體系不健全,政府投入嚴重不足,特別是基層防治機構工作經費缺口較大,基礎設施設備簡陋。精神衛生專門人才嚴重缺乏,待遇普遍偏低。草案對精神衛生工作的保障作出了一些原則性規定,但草案規定很原則,難以落實。因此,教科文衛委建議,在草案中進一步加強基層精神衛生工作及防治體系建設,扶持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精神衛生工作,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城市社區、農村基層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經費等。精神病專科醫院是精神衛生服務網絡的主體,承擔了主要的門診和住院服務,并負責社區精神衛生服務的技術指導。建議在草案中將精神病專科醫院的人員經費、服務經費和發展建設經費由財政全額撥款,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的內容進一步明確,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考慮到精神衛生工作的特殊性,建議在法律中對提高醫護人員待遇問題予以明確規定,如設立特殊崗位**等,并增加各級政府對精神衛生專門人才的培養、培訓力度的規定。
教科文衛委認為,目前我國精神衛生資源總體不足,分布不均衡,難以滿足患者就醫需求。建議在草案中增加條款,明確各級政府對社會力量舉辦的精神衛生服務機構在管理上進行規范、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促進其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