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骨折的兩大病因
時間:2015-02-09來源:求醫網
頸椎骨折的發生有可能是單純性骨折、移位,但也有可能造成嚴重的頸部、脊髓損傷,傷害程度不同就有不同程度的處理。頸椎骨折可能伴隨脫位是下頸椎各類損傷中最嚴重的損傷,因常伴有脊髓的嚴重損傷,預后較差,只有不伴脊髓傷的所謂的“幸運性損傷”者例外。
1、間接暴力:
脊柱骨折患者高處墜落,頭、肩或臀、足部先著地,身體向下的沖力與地面的反沖力;彎腰工作時,高處落下重物打擊頭、肩或背部,均可使脊柱驟然過度屈曲,垂直分力造成擠壓性骨折,水平分力造成脫位。
2、直接暴力:
脊柱骨折患者高處仰面墜落,胸腰背落在橫梁或高凸硬物上;汽車等快速行進物體碰撞腰背部,使脊柱驟然過度伸展,造成附件骨折,甚至椎體分離而脫位。
脊柱骨折患者高處墜落,兩側臀部落于不同高低地面,脊柱過度屈曲并發生側屈,產生旋轉暴力,造成椎體前楔形與側楔形擠壓性骨折或一側關節突關節脫位。如受傷時附著于脊椎的肌肉強烈收縮,可造成脊椎附件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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