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腹瀉(暫無)
治療嬰幼兒腹瀉的方法
1、口服補液鹽:1971年以來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提倡用口服補液鹽(oral rehydration salt,ORS)所配制的飲料,在世界各地對不同病原和不同年齡的急性腹瀉患兒推廣應用,我國自1980年以來在各省市廣泛使用,取得較好的效果,配制1升ORS飲料,需NaCI3.5G,NaHCO32.5g,KCI1.5g,葡萄糖20g,其電解質濃度為:Na90mmol/L,K20mmol/L,CI80mmol/L,HCO330mmol/L,葡萄糖111mmol/L,由于病毒性腸炎患兒多有等滲或高滲性脫水,應將ORS稀釋1/3~1/2后口服No含量降至45~60mmol/L,K10~13.3mmol/L,以40~53.4 mmol/L,HCO315~20mmol/L,葡萄糖56~74mmol/L,葡萄糖濃度仍保持促進消化道水,鈉的吸收,第一日給ORS量:輕度脫水50~60ml/kg,在4小時內服完;中度脫水70~100ml/kg,在4~6小時內服完,同時應按后述方法補充鉀和鈣,最近,WHO推薦用枸櫞酸鉀代替原配方中的碳酸氫鈉,因后者易潮解而枸櫞酸鉀則比較穩定,臨床應用也證實了這種代替法的優點,此外WHO又倡導以ORS的配方的20克葡萄糖改為30克的米粉或其他谷物粉,認為用谷物粉配制后,味道可口患兒容易接受,服用時發生嘔吐者較少,糞便成形較快,臨床實踐已證明其療效,確能促進水和電解質的吸收,華西醫科大學兒科曾以50克米粉代替原配方中的20克葡萄糖,確能防治脫水,優于用ORS原方,至于口服ORS有困難或有重度脫水發生循環衰竭者,皆需先靜脈補液,如在農村不便進行靜脈滴注,也可用胃管滴注ORS,如口服或胃管滴注ORS后脫水仍不見好,則應設法靜脈輸液。
2、胃腸道外補液:對嘔吐或口服補液有困難及重度脫水患兒,應根據上冊胃腸道外液體療法補液原則,分步驟地進行治療,先較快地恢復循環量并補充累積損失,再較慢地補充繼續丟失和生理消耗,近十余年來,國際上補液供給液體總量和含鈉液量都有減少趨勢。
(1)補液總量:治療第一個24小時的補液量應包括:累積損失量,繼續丟失量和生理消耗量,依脫水程度補充總量120~200ml/kg(輕度脫水120~150ml/kg,中度脫水150~180ml/kg,重度脫水180~200ml/kg),一般病例4~12小時后可開始喂奶(奶量計算包括在上述液量內),如腹瀉仍重,第二天有的仍需輸液,高滲性脫水需在2~3日內緩慢糾正脫水,脫水糾正后每日液量只需補充繼續丟失和生理消耗量約每日100~120ml/kg。
(2)液體組成:第一日補液內容:等參電解質溶液(包括Na+及k+)和非電解質溶液(葡萄糖液)全日容量比例根據脫水性質決定:等滲性脫水宜為1:1(相當於1/2張力電解質液);低滲性脫水用2:1(相當于2/3張力電解質液);高滲性脫水時,應根據高滲的嚴重程度,使二者的比例成為1:1至1:2(總濃度相當于1/3張力電解質液),避免血清鈉濃度降低過快,引起相對性水中毒,1990年Ronald kallen建議平均全日給鈉,對病情較輕,腎功能較好的患兒,或條件不具備時,電解質液可單用生理鹽水,但酸中毒明顯時應用“2:1液”(生理鹽水2分加1/6mol炭酸氫鈉或乳酸鈉1分)作為含鈉液,有低鉀血癥者,在輸液排尿后,在以上液體余量中加氯化鉀0.3%滴入。
(3)補液的步驟及速度:原則是將所需液體按含鈉濃度,先濃后淡,先快后慢地輸入,開始輸時:等滲和低滲性脫水用“2:1”液,高滲性脫水用“3:4:2”液(3分葡萄糖液,4分生理鹽水,2分1/6mol乳酸鈉液)20mlg/kg,在半至1小時輸入,以恢復循環量,然后再將含鈉液濃度逐漸降低,將全部液體在24小時內輸完(高滲脫水在48小時輸完),一般速度為8~10ml/kg/小時,高滲 性脫水按5~8ml/kg/小時,低滲性脫水為防止腦細胞迅速縮小,應避免輸高滲性液體,Kallen建議補液。
(4)鉀的補充:一般患兒補鉀2~4mmol/kg·d(相當于10%KCI液1.5~3ml/kg·d)在患兒排尿后開始口服,將全日量均分為3~4次,低鉀明顯者,可緩慢靜脈滴入氯化40mmol/L(0.3%),全日量可增至4~6mmol/kg·d(相當于15%KCI2~3ml/kg·d),如全部氯化鉀均需靜脈滴入(不可靜脈推入或加滴器小壺中滴入),應均勻分配于全日靜脈輸液中,較安全的辦法是將氯化鉀100mg/kg加入排尿后第一批輸液中(0.3%KCI)靜脈滴入,低鉀情況一般都能好轉,然后將所需氯化鉀其余部分分3~4次口服補充,靜脈給鉀過濃,過快,可致高鉀血癥而猝死,應特點注意,因食物中含鉀豐富,飲食恢復至正常量一半時,可停止補鉀。
(5)鈣和鎂的補充:在補液過程中,如患兒興奮性過高或出現驚厥或抽搐,可將10%葡萄糖酸鈣10ml稀釋一倍,靜脈滴入,必要時可重復,能口服時可給10%氯化鈣5~10ml/次,每日3~4次,此類患兒多有佝僂病,抽搐停后可肌注維生素D20~30萬單位,并繼服鈣劑,脫水重,久瀉及有低鎂癥狀者,可肌注25%硫酸鎂0.2~0.4ml/kg/次,每日2~3次,2~4日。
(6)對嚴重酸中毒的處理:一般酸中毒經上述輸液治療,腎功能恢復后,多可糾正,如酸中毒嚴重,可增加乳酸鈉或碳酸氨鈉用量,代替等量的生理鹽水。
(7)輸血或血漿:對腹瀉嚴重或伴營養不良者宜輸血漿,每次25~50ml,必要時1~3日重復一次,共2~4次,貧血者代之以輸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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