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腫瘤(小兒肝臟腫瘤)

小兒腫瘤的綜合治療措施
化學治療、放射治療、手術治療及免疫治療是小兒腫瘤的四大治療手段,具體的小兒腫瘤治療方案應根據小兒內科、外科、放射治療科及輔助科室的醫師的密切配合,結合患兒的腫瘤類型、分期、機體的功能狀況制定。
(一)化學治療
化學治療簡稱化療,是大多數小兒惡性腫瘤綜合治療措施中的重要手段之一。手術前化療可使巨大腫瘤縮小以便于手術切除;手術后化療可顯著提高長期生存率和治愈率。化療要遵循早期、聯合、足量、全程的原則。由于化療藥物的毒性大、副作用多,故化療前要充分了解化療藥物的作用特點及副作用,衡量利弊,制定合理的化療方案,并做好防治化療并發癥的一切準備。
(二)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是小兒惡性實體瘤綜合治療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完全或最大限度地切除瘤體及(或)其周圍組織。手術治療宜早不宜晚,術前應全面了解和盡可能改善機體的功能狀態;充分估計術中和術后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并準備好相應的防治措施;準備適量的血液制品。術中留取腫瘤組織做冰凍切片;對術后擬行放療者應在術野放置銀夾做定位標志,有下列情況者暫不宜手術:①惡液質、嚴重貧血、營養代謝紊亂,不能在短期內糾正者;②重要臟器有功能障礙者;③嚴重傳染病和高熱不能耐受手術者;③腫瘤浸潤固定或瘤體較大,不能連同受累組織器官或肢體一并切除者,可先行化/放療后再行手術治療;⑤腫瘤廣泛轉移者。
(三)免疫治療-生物反應調整戰略
生物反應調整戰略是近年來提出的繼手術、放療、化療之后的腫瘤的第四治療程式。在正常情況下,腫瘤與宿主的免疫防御之間處于動態平衡狀態,若在某些體內外因素的影響下,這種平衡遭到破壞,可使腫瘤處于優勢地位,得以發生、增殖和擴散。BRM戰略是采取調整機體緩腫瘤免疫反應的手段或制劑,來改變宿主和腫瘤之間的關系,以達到治療腫瘤的目的。與以往的免疫治療比較,BRM最突出的一點是更注意了人體的細胞免疫功能,如提高T細胞、NK細胞和多核白細胞的緩癌活性,而且更注意應用調節免疫反應的細胞因子,直接殺傷腫瘤細胞的細胞因子,以及生長因子、分化因子對腫瘤細胞的調節,在增強緩腫瘤免疫反應的同時,要求清除或調變免疫遏制性細胞。
(四)造血干細胞移植治療
造血干細胞移植治療腫瘤分兩大類,一類是血液系統腫瘤,如白血病或惡性淋巴瘤,雖然也要進行強化療以取得緩解,但移植前的預處理本身,同時也是對腫痛的徹底治療;另一類是非血液系統腫瘤,造血干細胞移植可為強烈化療提供條件。造血干細胞來源亦分兩種,一種是自身造血干細胞,這特別適用于骨髓無腫瘤細胞浸潤、對化療藥物敏感的腫瘤;另一種是異基因造血干細胞移植,這適用于一切適合用造血干細胞配合治療的腫瘤。如果化療效果很好,如小兒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除非是極高危病例,或復發病例,一般不主張進行造血干細胞移植治療。
(五)對癥及支持治療
從治療腫痛的角度考慮,化療/放療的強度越強,其長期無病生存的機會越大;但從化/放療的毒副作用考慮,則其強度越強,毒副作用亦越大。理想的化療/放療強度,應該是在病人可以耐受,或不會由于化/放療的副作用而致死的情況下,盡量應用足夠強度的化療藥物或放療劑量,這是最難把握之處,要根據腫瘤的類型及臨床分期,病人的機體功能狀態,治療的條件(如隔離措施、支持療法的水平、醫生的經驗、護理水平等)來決定。如有條件,可用最強烈的非致死劑量,使周圍血白細數下降到 0.5×10^9/L或更低,在上述情況下也可繼續化療,直至完成療程。化療強度可從藥物劑量、聯合用藥種類、療程之間休息期的長短來調整,力求在盡可能短的時期內,完成多種較大劑量藥物的聯合應用,而病人又不會死于化療藥物的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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