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醫院始建于1956年,前身為石獅聯合醫院,1990年升格為“石獅市醫院”。1998年由愛國華僑黃光坦家族和王愛友先生共同捐資1700萬元... [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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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吸煙行為的矯治措施
時間:2012-11-07 14:55來源:求醫網
雖然大多數青少年都認為吸煙有害,但普遍缺乏足夠的認識。所以仍有很多青少年,受不同心理的驅使,相繼成了“癮君子”,因此青少年的吸煙率仍在逐年遞增。青少年吸煙已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做好青少年的控煙工作,關系到全社會控煙工作的成效。
(一)發揮社會在控煙工作中的作用 。《煙草專賣法》規定:禁止或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場所吸煙,勸阻青少年吸煙,禁止中小學生吸煙,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上做煙草廣告。《未成年人保護法》也規定,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國家教委在《中學生守則》中明確規定,中學生禁止吸煙。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對推動青少年控煙工作走向法制化軌道,創立全社會教育、勸阻青少年吸煙行為以及保護廣大青少年免受煙草之害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但目前存在有些法律法規不夠完善、處罰力度不大、執法力度不嚴的問題,需要迫切解決。首先要真正認真落實對未成年人、中小學生的禁煙教育。其次是加強禁止有關香煙的宣傳,建立無煙區,提高煙稅,嚴禁對未成年人銷售香煙等。社會良好的禁煙環境,是預防和矯正青少年吸煙行為的根本前提。
(二) 發揮家庭在青少年控煙工作中的作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比學校、社會教育更貼近,更深入青少年的精神世界。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信任度遠高于學校和社會上的人際信任度,家長的言行直接影響著青少年的健康成長。調查顯示:有23%的青少年是模仿長輩行為而開始吸煙的,父母的認可或默許使青少年吸煙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在家庭中開展拒煙或戒煙活動,可以使青少年受到更直接、更深刻的教育。首先家長要逐步做到不吸煙,至少做到在子女面前不吸煙,進一步做到家庭中來往客人少吸煙或不吸煙。初次發現孩子吸煙,家長要嚴加管教,不能姑息。發現孩子已有多次吸煙行為,應與學校聯系,并對自己子女采取切實有效的教育和管理辦法。
(三)發揮學校在控煙工作中的作用。學校是青少年學習、活動的主要場所,學校的教育和引導對于青少年吸煙行為的形成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首先教師要減少吸煙,尤其不能在學生面前吸煙。較好是教師以身作則,不吸煙或戒掉煙。其次以學生為中心,開展同伴教育、勸父母戒煙、召開主題班會、開展社會調查等,讓學生主動參與而不是單純被動接受的告誡學生,未成年人吸煙是違反法律的行為,吸煙是越軌的第一步,發展下去不但有損健康,而且可能是犯罪的入口處。使其通過親身的實踐加深對吸煙危害的認識,這有助于培養青少年的抵御煙草環境壓力能力和控煙技巧,增強個人摒棄煙草的決心。發現吸煙的學生,不能簡單處罰,而要個別指導和個別矯正,先查明情況再采取具體措施,對不常吸煙者,重在引導教育確;對吸煙成癮的學生應采取專門的矯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