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兆性流產(先兆流產)
先兆性流產的病因
先兆性流產指妊娠28周前,先出現少量的陰道流血、繼而出現陣發性下腹痛或腰痛,盆腔檢查宮口未開,胎膜完整,無妊娠物排出,子宮大小與孕周相符。如癥狀加重,可能發展為難免流產。其病因有下面兩種。
1.染色體異常
染色體異常是流產的主要原因。染色體異常包括數量異常及結構異常兩大類。曾有研究顯示,在早期自然流產中有50%~60%的妊娠物有染色體異常。夫婦中如有一人染色體異常,它可傳至子代,可導致流產或反復流產。
2.母體因素
(1)全身性疾病 全身感染時高熱可誘發子宮收縮引起流產;某些已知病原體感染如弓形蟲、單純皰疹、人支原體、解脲支原體、巨細胞病毒與流產有關;孕婦心力衰竭、嚴重貧血、高血壓、慢性腎炎及嚴重營養不良等缺血缺氧性疾病亦可導致流產。
(2)內分泌異常 如黃體功能不足、甲狀腺功能低下、未控制的糖尿病等。
(3)免疫功能異常。
(4)嚴重營養缺乏。
(5)不良習慣 如吸煙、酗酒、過量飲用咖啡或使用海洛因等違禁物。
(6)環境中的不良因素 如甲醛、苯、鉛等有害化學物質。
(7)子宮缺陷 如先天性子宮畸形、子宮黏膜下肌瘤、宮腔粘連等。
(8)創傷 如擠壓腹部或快速撞擊,甚至手術、性交過度等。
(9)情感創傷 如過度恐懼、憂傷、憤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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