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缺陷多動障礙評定量表》(ADHD Rating Scale),該量表包括識別注意缺陷多動障礙的18條標準,用于6-12歲的兒童。家長、教師、臨床醫生或兒童可用該量表,通過“從不”、“偶爾”、 “經常”、“總是”四個選項評定過去6個月中每種癥狀的出現頻率。該測評需用時10~15分鐘。若在注意力不集中分量表中,有6個或多于6個的題目被評定為“總是”或“經常”,則可認為是注意缺陷主導型注意缺陷多動障礙,若在多動分量表中,有6個或多于6個的題目被評定為“總是”或“經常”,則可認為是多動主導型注意缺陷多動障礙;若在以上兩個分量表中,都有6個或多于6個的題目被評定為“總是”或“經常”,則可認為是混合型注意缺陷多動障礙。在醫療實踐教育基金會的網站上也可找到使用《注意缺陷多動障礙評定量表》的簡要指南。由于采用了DSM -Ⅳ- TR中注意缺陷多動障礙的診斷癥狀,該量表能有效篩查注意缺陷多動障礙,然而,并沒有心理測量數據或刊物對此給出明確的說明。
范德比爾特的《注意缺陷多動障礙診斷性家長評定量表》《注意缺陷多動障礙診斷性家長評定量表》(簡稱ADPRS)。該量表不僅可用于篩查注意缺陷多動障礙,還可用于對對立違抗性行為障礙、焦慮或抑郁的甄別。該量表采用4點計分,每題分0~3四個等級(從不=0,偶爾=1,經常=2,總是-3),如上形式,將得分為2(經常)或3(總是)的題目計人總分。假設量表中“袁現”部分的任一題目得1或2分,同時在1—9題中選擇了6個或多于6個“經常”或“總是”,結果可評估為注意力缺陷主導型;在10~18題中選擇了6個或多于6個“經常”或“總是”,結果可評估為多動或沖動主導型;如果同時符合注意力缺陷和多動或沖動主導型的評估條件,則被評估為混合型。如果在19~26題中選擇了8個或多于8個“經常”或“總是”,結果可評估為對立違抗性障礙;如果在 27~40題中選擇了3個或多于3個“經常”或“總是”,結果可評估為品行障礙;如果在41~47題中選擇了3個或多于3個“經常”或“總是”,結果可評估為焦慮癥或抑郁癥。Wolraich及其同事(2003)報告了《注意缺陷多動障礙診斷性家長評定量表》的心理測量學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