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病因具體有什么。具體的內容如下:
人們認為,本病起病為先有感染原(細菌、病毒、支原體等)侵入關節腔,以病原體作為抗原刺激滑膜或局部引流淋巴結中的漿細胞,可以產生特異性免疫球蛋白G 抗體。抗原抗體復合物形成后,抗體即轉變為異體,再刺激漿細胞就會產生新的抗體,這就是類風濕因子。類風濕因子和免疫球蛋白結合成免疫復合物,這種物質能激活身體內的另一部門——補體系統,釋放出炎癥介質如組織胺,引起關節滑膜和關節腔內炎癥,從而促發中性粒細胞、巨噬細胞和滑膜細胞的吞噬作用。這些吞噬免疫復合物的細胞稱為類風濕細胞。為了消除這種免疫復合物,類風濕細胞自我破裂,釋放出大量的酶,這些酶叫做溶酶體酶,其中就包括多種酸性水解酶,它們專門破壞滑膜、關節囊、軟骨和軟骨下骨的基質,造成關節的局部破壞。
一般來說,受涼、潮濕、勞累、精神創傷、營養不良、外傷等,常為本病的誘發因素。光華醫院曾對100例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進行統計,以寒冷(42%)和潮濕(27%)誘發者占絕大多數,此外,尚有感染(10%)和外傷(8%)及無明顯誘因可查者(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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