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是一種反復發作的慢性遷延性疾病病情,容易反復每一次復發都有可能導致患者大腦的長期性損傷,認知功能進一步受損社會功能進一步下降。
對于患者家屬復發意味著親人病情的惡化和多次強制性的住院治療必須承擔更大的經濟負擔和情感壓力;對于醫務工作者復發會增加治療的難度以及最終預后的不理想因此有效預防精神分裂癥的復發已經成為一個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
(1)精神分裂癥并發結核病:因為精神分裂癥病人具有生活懶散退縮飲食不主動孤獨少動等癥狀常導致營養狀況下降及機體抵抗力差。
所以易并發結核病如肺結核及腸結核等并發肺結核的處理方法是:首先請精神科醫師和結核科醫師會診看看兩個病各自的嚴重程度如何,如精神分裂癥病情已趨穩定,而肺結核正在活動期應到結核病醫院住院治療。由精神科醫師提供精神科治療的具體方案。
如果相反則應到精神病醫院治療;如果兩種病都很重則應由兩個科的醫師通過會診進行協商當兩種病都很嚴重時在治療上甚為棘手且存在著很大的矛盾如肺結核需要充分休息而精神分裂癥患者往往興奮躁動或受幻覺妄想支配而到處亂跑促使結核病惡化;嚴重的肺結核患者軀體衰弱使精神病的治療用藥又受到很大限制因此這樣的病人一定要及時送醫院由有經驗的醫師給予治療目前我國較大的精神病醫院都設有結核病區可收治這一類病人在50年代以前精神分裂癥患者的結核患病率很高而近20年來隨著精神科醫療水平的提高及精神醫學的發展精神分裂癥并發肺結核的患病率逐年下降。
(2)精神分裂癥合并肝臟疾病:較完善的精神病醫院都設有收治結核肝炎的傳染病區當精神分裂癥合并傳染性肝炎時可到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要指出的是精神分裂癥與傳染性肝炎在治療上存在著很大矛盾因為所有治療精神分裂癥的藥物都是通過肝臟解毒的:在肝炎使肝功能下降或衰竭的基礎上藥物會進一步增加肝臟負擔而使肝功能惡化;而不治療精神分裂癥病人的興奮打鬧同樣會促使肝功能衰竭所以治療時須權衡利弊。
(3)精神分裂癥合并心臟病:某些抗精神病藥物能加重心力衰竭;反之心臟病可使精神分裂癥的治療受到很大限制因此抗精神病藥物的使用要視心功能情況而定病人住院后_的治療方案應由有經驗的醫師制訂。
(4)精神分裂癥合并其它疾病的處理:精神分裂癥患者如患闌尾炎等外科疾病需到外科進行手術必要時派精神科護士護理;患了口腔耳鼻咽喉等疾病需進行專科會診由相關科治療 總之精神分裂癥患者和健康人一樣。
以上這些精神分裂癥的并發癥在生活中也是不常見的,所以患者朋友一定也要警惕這些并發癥,當然,不必過于緊張,以免自己的病情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