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癥的綜合征鑒別診斷標準是什么
時間:2016-10-08來源:求醫網
強迫癥的綜合征或疾病鑒別診斷標準依據是,強迫癥和一些心理疾病及軀體變形障礙既有差異化,又有共性。具體如下:
強迫癥與強迫性人格障礙
強迫性人格障礙:屬于軸II精神障礙,表現主要涉及固執、刻板及個人孤獨等方面、
強迫癥:核心表現為反復不自主出現且導致焦慮的強迫思維以及患者自主實施的旨在減輕焦慮的強迫行為。
兩者之間關鍵性差異:強迫性人格障礙的體驗和行為具有自我激勵的性質,無害怕表現,有希望其他人認同患者的標準或愿望的意愿;強迫癥患者主觀痛苦強烈。
強迫癥與特定的恐懼癥
特定的恐懼癥:對特定情景與境遇的過分恐懼,恐懼癥涉及的是對他人也可引起輕微焦慮緊張的情景的恐懼并對那些境遇產生過分的反應;患者回避行為突出,其回避行為能有效地減輕焦慮;單純的恐懼癥無儀式化行為。
強迫癥:恐懼相對泛化,且主要涉及導致強迫思維的情境。
兩者之間可互為共病。
強迫癥與軀體變形障礙
軀體變形障礙:不合理地認為其身體某部分形態異常、不夠尺寸或惹人憎惡,或過分在意身體某個部位微不足道的瑕疵,并刻意關注或矯正之。軀體變形障礙的思維內容是軀體方面的缺憾,相應的刻板行為為反復核查缺陷、瑕疵或盡力掩飾、矯正。
強迫癥的思維內容屬于經典的強迫思維,其刻板行為則為經典的儀式化行為。
強迫癥與精神分裂癥
分裂癥患者中有少數具有強迫癥狀,或以強迫癥狀為**癥狀,有時強迫癥狀構成了其比較引人注目的臨床表現;患者對其強迫癥狀的痛苦程度缺乏內心體驗,強迫癥狀僅是其精神病性癥狀的前奏或配角;分裂癥患者還常有典型的分裂癥的特征性癥狀;社會功能:分裂癥患者在患病早期就常出現較明顯的社會功能受損,并且其受損程度隨病程延長加重的速度也較快。
強迫癥患者的痛苦程度顯著,體驗豐富;強迫癥狀構成其核心臨床相;無典型分裂癥癥狀;社會功能:強迫癥患者的社會功能受損程度與其病程長短成正比。
【本文由北京德勝門中醫院精神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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